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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设施配套项目) 一、事项名称 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招拍挂)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适用范围 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并联并行审查,取得《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并实施供地的或需要出具《用地预审意见书》的工程建设项目(含自有用地)。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参与部门: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办等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窗口电话: 62671909、86922367 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 五、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8.《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1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六、申报材料
八、承诺时间 13个工作日 九、进度查询 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代理服务(免费) 无 十一、投诉监督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二、收费与标准 不收费 十三、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无 十四、结果文书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项目备案表》;
十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1、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取件。 2、免费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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